2022年4月10日10时起婺源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2022]5号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反弹,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0日10时起,除县城规划区和中鱼集镇外,其他地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转入常态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县城规划区和中余集镇继续实行分级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得离开辖区。
二、对全市外籍(回)吴人员,实行“落地检查”、“人带防”和申报管理,实行“四检一穿”。
三、各级各类营业场所、各类企业和各类学校在做好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分类有序复工、产、城、校。
四、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主张“喜事推迟,丧事简化,不办酒席”。
5.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不要聚集,使用一米长的筷子,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目前疫情防控处于稳中向好的态势,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任何一个环节的小漏洞都可能导致防控成果前功尽弃。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夯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个人、家庭“五方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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