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宁波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报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外防投入压力持续上升。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客运站、高速出口等交通卡口,严格执行来(回)宁人员戴口罩、量体温、扫“地点码”、查行程单码。“落地双检”对所有发现带“*”的乘车码的人员进行。
二。所有在宁波的外地(回)人员和近期本地有疫情的省外区(县、市)来(回)宁波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宁波后,必须立即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宾馆)报到。我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人员,暂停来(回)宁。已来(回)宁波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三。除封闭控制区、控制区、预防区外,健身房、游泳池(健身房)、健康馆、按摩馆等室内封闭公共场所。可以有序打开。进场时要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乘车码,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封闭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行程单码等标准,取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四。【/s2/】宾馆、饭店、餐厅恢复包厢、用餐服务,严格执行测温、扫“位码”等措施,合理控制人数,餐厅坐人,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防控疫情,确保用餐人员在落实扫描“场所编码”、现场测量温度等措施后进入用餐场所,非用餐时段适当佩戴口罩,做好餐厅通风消毒工作。
五、住宅小区继续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在入口处严格执行标准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场所代码”和验证旅行代码等措施。上门服务人员(管家、家政维修人员、装修工人等。)48小时内需要查核酸阴性证明。
六。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外来人员进入现场,要戴口罩、量体温、扫“场所码”和核验乘车码,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的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要求游客配合戴口罩、量体温、扫“场所码”、核验行程码,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菌等4类药品。
九。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不重要不召开会议,有条件不下线”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和促销活动,减少农村集市的规模和频率。
十.严格管理聚会活动。“喜事要推迟,丧事要简化,酒席不要办”。人群聚集活动不要举办,真正需要举办的尽量少。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个人。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酒席等聚餐的,必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XI倡导公众非必要不要出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倡导非紧急情况不出城,确需出行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市,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降低旅途中感染风险,回宁波后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告,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十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人员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详见文末附件)。
十三。全面开启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继续按规定做好高速出口查控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类疫情防控工作。对货车驾驶员实行闭环管理和服务,从事运输业务符合“两码一证”(健康码、乘车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在提供暖心服务的同时,第一时间控制风险,防止疫情扩散。
十四。继续严格执行“三区”控制措施。在封闭区域内实行“封闭隔离、留院观察、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候巡逻;控制区实行“无人出区,无人聚集”的控制措施;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得离开区域,加强社会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
15。广大市民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不聚集,加强疫苗接种,及时申报个人有关疫情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报告。
此前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规定按原规定执行。
关键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