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来(回)宣传人员通行证政策
一、海外(归国)宣传人员
实施“14+7+7”隔离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掌握入境(回)宣传人员居家隔离的条件。
对居家隔离环境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确保符合要求。同时,要加强人防和技防能力,确保居家隔离人员留在室内。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入7天集中隔离。
二。省外(归国)宣传人员
必须提前3天到目的地社区(村)报到,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卫生代码为“绿码”。
1.对未涉及流行性疾病的省外城市人员,在到达时进行核酸检测,实行“三天两检”。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会让他们流动。
2.来自省外疫区城市的人员,到达后按以下方式管理:
①对中、高风险区(包括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和感染阳性者实施“14+7”的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浓缩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7天后的第10天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家庭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②对中高风险县(市、区、旗)其他地区来(回)告者,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市内其他县(市、区、旗)和当地发生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旗)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④对来到(返回)重点疫区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在隔离期间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省内外城市来(回)人
1.省内非疫区城市人员必须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凭“绿码”通过。
2.省内受影响城市的人员到达后,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①对中、高风险区(包括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和感染阳性者实施“14+7”的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浓缩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7天后的第10天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家庭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②对中高风险县(市、区)其他地区来(回)宣传的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③中、高风险的市内其他县(市、区)和发生局部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4)对所有来(回)到省内有疫情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在隔离期间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从本市其他县市来(回)的人
1.无疫情县市的人员要通过“绿色代码”。
2.有疫情但未被指定为高风险地区的县市的人应提前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在结果出来之前,他们应该不会动。
3.中高风险区县市人员到达后,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①在中高风险区和阳性感染人群中,实施“14+7”的控制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浓缩前7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7天后的第10天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在家庭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
②对中高风险县(市)其他地区来(回)的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在第1、3、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现行政策根据疫情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