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长沙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长沙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安全屏障,决定在长沙县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安排
4月19日:星沙街、祥龙街、长龙街、泉塘街、梨街、黄花镇、安沙镇;
4月20日:金井镇、高桥镇、路口镇、淳化镇、国源镇、开慧镇、北山镇、黄兴镇、青山铺镇、富林镇、黄兴会展经济区、江北镇;具体采样时间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所有在长沙县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人员)。包括没有“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的请到“黄色代码”专用采样点,有“红色代码”的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卫生管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居民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2.核酸检测时,全程戴口罩,保持1m以上的间隔,不要说话或聚集。被采样者要提前做好出示“健康码”的准备。对于没有智能手机,无法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小孩,请家人、邻居出示代码,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带户口本);
3.最近几天,如果接种了新冠肺炎疫苗,必须在接种后48小时进行核酸采样;
4.严禁住户隔离控制人员到现场取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应按规定到指定发热门诊报告接受调查;
5.请居民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人,都要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有序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核酸检测。请居民严格遵守有关安排和部署,全力配合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