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恢复餐饮业大厅食品经营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部分餐饮单位已经具备恢复餐饮经营的基本条件。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餐饮经营行为管理,现就恢复餐饮经营活动通知如下:
一、恢复食堂伙食管理的原则
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铜陵市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工作方案》(铜陵市〔2022〕2号)的餐饮单位,可在原有恢复第三方平台订餐或打包出售方式的基础上,恢复店内食品经营活动。其他区域(控制区、封闭控制区、中等风险区)的餐饮单位,待总部解封后方可恢复。
第二,恢复在大厅吃饭的时间
2022年4月10日零时起。
三、恢复厅堂用餐的基本条件
1.我市防疫区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
2.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口罩、消毒剂、测温枪等防控用品。
3.首次恢复就餐的餐饮企业,必须对店铺、设备、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安全检查。室内一定要打开门窗,保持自然通风,不要使用中央空音。做好工作场所、门把手、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定期消毒工作,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提示牌,提醒顾客佩戴口罩,不要在公共场所聊天。
4.餐饮企业提供一次性碗筷或勺筷。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和消毒酒精,并提醒顾客用餐前洗手。
5.全面禁止收购、屠宰、储存、加工、烹饪江鲜和野生动物。严禁现场购买、饲养、宰杀活禽。
6.食品加工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四。恢复在大厅用餐的程序
(一)餐饮单位根据恢复食堂的基本条件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恢复食堂要求的,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备案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不进行现场备案。
(二)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餐饮单位恢复食品的登记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恢复大厅用餐的管理。
1.继续暂停各类宴请(婚宴、婴儿宴、生日宴等大型聚餐)。
2.顾客进入餐饮单位应戴口罩,所有进店人员必须接受“健康码”和“行程单码”检查,并检查体温。如果卫生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行程代码显示14天内到达或经过市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则拒绝入境。不能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我市老年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合实名登记,并承诺未去过市外中高风险地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3.就餐者除了用餐时间,其他时间都要戴口罩;饭后一定要及时戴口罩,离开座位一定要戴口罩。
4.大堂桌椅数量应减少,实际桌子数量不超过平时数量的50%,桌子间距不小于1m;客户在大堂同方向坐,大堂圆桌客户间隔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m;包间(箱)只有一张桌子,顾客间隔而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m;不打桌,每桌不超过10人。
5.就餐者要文明用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每桌客人双筷公勺或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6.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不及物动词恢复大厅就餐工作的要求
1.餐饮经营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代表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铜陵市疫情防控要求。
2.各地要按照疫区差异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疫情风险较低的地区,应当组织餐饮企业提供有序、开放的餐饮服务,并加强疫情防控的日常监督管理。
3.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行业复工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