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乡区集中隔离点实行费用自理通告(标准+缴费方式)
关于福州市东乡区实施集中隔离点费用自理的通知:
为加强集中隔离点的规范管理,经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所有新收治的来(回)东乡的境外人员,以及从国内重点控制区来(回)东乡的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等相关费用自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自理目的
为有效应对东乡来(回)民疫情传播风险,做好东乡来(回)民服务管理工作,遏制疫情传播速度,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二。费用标准
每人180元/天(含食宿)。贫困户(监测户)可凭相关证明申请政府补贴。
三。付款方式
所有费用在隔离解除前支付,由财政部门安排财务人员按标准领取并开具发票,上缴区财政。
四。其他事项
1.隔离人员拒不缴纳费用的,集中隔离点视情况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从省外和省内重点控制区来(回)东乡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一律执行黄色代码。如果在居家隔离期间发现他们在社会上流动,会立即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东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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