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疫情通报

问候语及关心话2022-09-15  10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33号)

宜兴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33号)

4月18日晚,我市4月16日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常规核酸检测中,初筛发现3例阳性。疾控中心复核后,确认新发现3例阳性感染病例这三人是李某某(29号通告)、“简瑶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密切接触者,4月16日、17日、18日上午核酸检测均为阴性。4月19日凌晨,对初筛阳性结果进行复查确认,随后转入无锡市第五医院治疗。

4月16日,我市及桥镇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采取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对所有区域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等应急措施。

4月16日,我市对全区所有人群进行了第一轮核酸检测,127.8万人采样。测试结果都是阴性的。

4月17日,我市对全区所有人群进行了第二轮核酸检测,采样130.21万人。测试结果都是阴性的。

4月18日,我市对全区所有人群进行第三轮核酸检测,抽样130.86万人,结果116.99万人,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定。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配合我市全体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4月16日以来核酸检测次数少于3次的人,必须在4月19日补考。对不配合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扩散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月10日以来到过何桥镇“简瑶塑业有限公司”厂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S2/]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或虚报个人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信、不要传播谣言,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请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宜兴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与控制总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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