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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有毒有害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中山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有奖举报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提高环境执法效率,有效打击废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有毒有害废水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专项行动。

一、举报奖励内容

企业未建设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环境。经执法人员调查采样,确认废水中重金属或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

二。报告方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http://zsepb.zs.gov.cn)门户网站和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官方账号有奖举报专栏。

三。报告要求

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要求。

扫码阅读《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四。奖励标准

如确认举报有效,每次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举报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员工将获得双倍奖金。

五.相关事项

(一)举报材料线索需要提供明确的违法主体信息、环境违法具体情节和有价值的视频、图片证据材料。

(二)举报受理日期在专项举报受理日期之内的,在专项有奖举报开展之前已经受理的举报案件自动纳入专项举报受理范围。

(3)本公告涉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是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十四种重金属污染物,有害有毒物质是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中规定的十种污染物。

(4)受理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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