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A类地区返川人员隔离措施
四川对A类地区回国人员的隔离措施
对7天内有A类地区居住史的来(回)川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直至其到达四川后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一次双采样双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特别说明:
全省各机场、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点、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口点要立即升级检查措施,对所有来(回)川人员的往来信函旅行卡进行检查,确保往来信函旅行卡上有“上海*”字样的人员全部检查到位。核酸样本取自“交流出行卡”标有“*”的上海人。机场、铁路客运站要在上海为来川的航班、列车(人员)设立专门的出入境通道,并配合属地进行核酸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