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现就武侯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人主体责任
(1)个人主动举报。在过去的14天里,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们应该尽快向当地社区报告。
(2)尽快进行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危逗留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抵达成都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结果出来之前,他们不会外出或聚集。
(3)配合防控管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将被隔离14天,来自乡镇(街道)的人员将被隔离在家,直到他们离开当地7天。
(四)符合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亮卫生码、扫场所码、查出行卡等措施,减少聚集活动。红色代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报告社区转运隔离;黄色代码工作人员不得出入酒店、商场、电影院、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所以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社区报告,并根据社区的要求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
(5)积极配合流量调整。不隐瞒个人居住史、病例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积极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政策落实防控措施,特别是楼宇、宾馆、市场、餐馆、超市、药店、酒店(民宿、网上订房)、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
(1)严格检查卫生规范。进入本单位(或场所)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证。如果卫生代码为红色或黄色,人员应在最近的安全地点等待,并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告,由社区进行处置。
(2)严格检查旅行卡。进入本单位(或场所)的人员必须检查旅行卡。行程单里有在上海和吉林的中高风险逗留史。如果行程单为橘红色,该人应在最近的安全地点等待,并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告,交由社区处置。
(3)严格督促扫码场所。进入本单元(或场所)的人员必须扫描场所代码。
(4)严格管理员工。建立员工离开成都出差、旅游等的往返登记制度。,并督促员工在到达成都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在结果公布之前,他们不会外出或聚集。每天检查员工的健康代码和旅行卡。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告问题。
三。依法查处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不配合管理人员劝说其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旅行卡、进行身份登记,或者强行进入封闭、密闭小区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当参加核酸检测,但拒绝参加的。
(二)健康代码为黄色和红色代码的人员,不主动报告,不按照规定居家或者集中隔离的。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三)确诊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或者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隐瞒行程和活动轨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四)企业、单位未劝导其佩戴口罩、督促其扫描场所编码、查验健康码、旅行卡、登记身份的。未督促员工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五)其他违反疫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