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社〔2022〕6号)精神,并报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长沙、浏阳、宁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适用于全日制工人,小时最低工资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