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四平市暂时解除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禁行禁停措施
为迅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帮助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切实为全市货运物流运输提供便利,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决定自即日起对四平地区部分道路“暂时解除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禁行、停驶措施”。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保留中央路立交桥、子琪路立交桥、东风路立交桥、旭日立交桥4座公铁立交桥原禁止中重型货运车辆通行措施,暂时解除其他城市道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措施,方便货运物流车辆通行;
2.市辖区城市道路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不造成交通堵塞的前提下,临时解除交通管理禁行措施,方便群众出行,尽快恢复工作生产;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5月20日止。
特此通知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