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区疫情期间申领通行证明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市场主体申请通行证的通知
地区单位: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协调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防办〔2022〕186号)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号、5号文要求,自4月5日9时起,我区全区实行静态管理。为做好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工作,保障相关人员和车辆的交通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市通行证的办理
医疗疫情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等各类重点物资进出高风险区域的运输车辆。)、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车主可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官网(链接:https://jtt . ah . gov . cn/gsgg/120902481 . html)下载、填写、打印《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格式见附件1),加盖车主公章和驾驶员签名,报区行业处(联系方式见附件2)审核盖章。办公地址:晋安区市政府北楼121室),随身携带备查。
二。城市通行证的办理
1.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企业、被征用酒店等保障供应、民生、生产的市场主体,应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交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核对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261190;办公地址:晋安区市政府北楼416室)。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合格证书后,将立即发放给申请人。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市场主体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谁接收分配,谁分配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市场主体“优化人员,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首问负责制”,不推诿扯皮,切实保证衔接顺畅,做到随报随递。
1.附: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2.附件:金安区主要物资供应部门联系方式。
3.附件<晋安区疫情防控通行证>: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