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货车驾驶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数[2022]5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全面做好货车驾驶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集新信息。域内外(回)货车驾驶人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区市县(先导区)和接收单位报告,内容包括计划回(回)接时间、车牌号、行驶路线、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卡号、核酸证书等。各出入通道检查站要充分利用“货车对货车登记系统”,采集进(回)车驾驶员和乘客信息。
第二,优化货车措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健康码绿码、通信出行卡(含绿带*)和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应直接放行。不允许层层加码,限制流量。对于到达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法。按照“收、留、追”的原则,对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应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现了动态跟踪机制。货车司机接到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停车至安全地点等待,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后续控制措施。
三。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措施。对来自或离开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市、县货车的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驾乘人员实施全程闭环管理。货车到达后,各检测点现场工作人员会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登记信息,疏导交通,推送信息。收货单位及其地方防指将负责“点对点”的服务指导,直接到发货地点。原则上,他们不会与沿途的社会接触。如果有必要,他们会得到工作人员的帮助。离开时,接收单位及其地方防指负责将车辆“点对点”引入离开通道;当天无法离开的,当地防指负责引导车辆到专用停车场,实施集中停放和住宿管理,实施后续核酸检测、隔离控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做好全程闭环管理。
四。做好健康码异常人群的管控工作。如货车内有红(黄)码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将立即推送信息,口岸客运站所在的检查站或地防指负责将车辆引导至专用停车场,并由专用车辆将红(黄)码人员及其同行运送至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同时进一步调查行程。异常消除后,红(黄)码人员及其同伴应按要求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司机可联系车主安排另一辆车运送货物或安排另一名绿码司机在驾驶室消毒后继续行程。当地国防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加强对货车司机和乘客的人文关怀。各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物流园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域外(回)货车聚集场所设立货车司机公益性核酸检测点。短时间内不走的货车司机,24小时内免费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他们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公共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居住史和接触史;在货车司机集中的周边地区,如重点物流园区、大型港口、超市、水产品和农贸批发市场等。,设置货车专用停车场、司机专用休息处、移动厕所等设施,提供简餐、饮用水、口罩、消毒纸巾等服务。特别是要对在车上过夜的货车司机提供必要的帮助,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六。加强保障商品流通和供应的工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协调全国统一通行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落实统一标准样式要求,确保发放充足和全国互认。各检查点要优先检查运输能源、民生保障、应急、防疫、重点企业所需物资的车辆,确保规范检查、快速通关、减少拥堵。可根据实际情况,开通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设立明显标志,加强指挥引导,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先行检查,快速通过。
七。做好申诉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28、12345热线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小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