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二号)
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号)
2022年4月6日,吴忠同心县外发现范宁阳性者。为做好我市疫情输入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3月30日在青铜峡K1297次列车(广州-银川)下车的旅客,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实施相应管控措施。
2.凡自3月31日起在同心县居住,或与同心县青年有接触者,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监护条件的,应集中隔离。
第三,居民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不要聚集或用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居民应遵守疫情防治规定,履行公民法定义务,不信谣,不传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夏彤市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