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delete键2022-09-15  32

乌兰察布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年4月)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2]第9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构筑我市对外防御输入线,从即日起动态调整我市管控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市外流动人口必须提前48小时到目的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到。到达我市后,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市,并配合当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从上海、吉林省等重点疫区(动态调整)返回我市(含该路线)的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三。从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含路线)返回我市者,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

四。从中风险区所在城市(含路线)返回我市的人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居家隔离的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的第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动词 (verb的缩写)从新冠肺炎本地感染城市返回我市的人员(不提升风险等级)(含路线),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第2、4、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不及物动词从当地没有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城市回到我们城市的人。严格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家庭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七、过去14天内没有在我市以外居住的人员,跨县市流动的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涉及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政策。

附: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乌兰察布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城市等级0474-8320208

集宁区0474-8186000

丰镇市0474-3254540

察右前旗0474-3906000

察中旗0474-5902601

察后旗0474-6202265

四王旗0474-5201701

卓资县0474-4702979

凉城县0474-4200399

和县0474-7588154

商都县0474-6917125

化德县0474-791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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