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1日18时起,将以下四个地区转移到低风险地区,具体为:
南关区(一):
南关明珠街道中铁十三局宿舍
经济开发区(三):
经济开发区会展街北海丽景
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吴中北国之春
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分水村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