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辟谣市民收到了假的连花清瘟胶囊
周浦浦东新区某社区发放的连花清瘟胶囊包装盒与之前收到的有多处不一致。查询相关商标信息,发现带有“莲花”字样的商标仍在审查中。据此,很多市民认为“假药”是发的。
目前市场上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优化产品分类管理,现统一呼吸相关产品使用“联华”商标,即将原商标旧包装更换为“联华”商标新包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医药产品管理总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对产品的信息进行标注,执行药品监管部门对产品进行条形码和二维码追溯的规定。
“联华”商标新包装上的花图标仅作为装饰图片使用。以岭药业公司使用的“联华”商标于2005年4月11日申请,2009年6月27日获得授权,商标注册号为“4595963”。
商标注册号“4595963”对应的是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的“联华”商标..专有权期限为2019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市民查询“商标未申请下来”可能与相关查询网站更新不及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