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车管所

级差2022-09-15  14

庄河调整出入庄河市域车辆及人员管控措施

关于调整庄河市车辆和人员进出管制措施的通知

庄之发(2022)11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货车驾驶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5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进出庄河市区的车辆和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针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及乘客的控制措施

1.来(回)庄大连(非重点地区)的,行程单显示14天内所有行程均在大连,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检测正常。进出庄无需提前报告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大连市外(回)人及对应行程卡显示有大连市外行程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到目的地社区(村)继续申报(可通过“来连人自报”)二维码在线申报,并提供到达大连后48小时、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重点区域来(回)庄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货运车辆及驾驶员和乘客出入境管制措施

1.如果货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出行卡显示14天内的行程均在大连境内,交通服务站将检查通信出行卡和健康码绿色码。体温正常的话,进村出村都不用报。

2.大连的海外(归国)村和对应的行程单卡显示,有大连以外的人有行程单。他们应继续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和接收单位报告,并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司机和乘客必须在交通服务站采集核酸并检查体温。庄河片区接运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大连市外进出庄河片区货运车辆审批代理程序,安排专用车辆,落实“两点一线”全流程闭环管控要求。当天出发的,严格执行“进入庄河交通服务站至接卸地点至原交通服务站”的闭环控制;如需在庄河停留,由接收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引导车辆到货运车辆集中管理点办理交接手续(大正镇通达宾馆,电话:0411-8913333),实行集中停放、住宿管理和闭环控制。发货单位负责安排人员装卸货物,做好人员防护和消毒,不得与货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客接触。严禁货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客与社会接触。农产品收购等非配送单位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管控主体责任。

3.客货车辆应当分开管理。货运车辆原则上在庄盖高速的栗子房站、庄河西站、花园口站、光明山站和201国道与丹东交界处进出庄河。以上五个出入口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4.货运车辆驾驶员和乘客需要单独进行核酸检测的,必须自费到货运车辆集中管理点(大正镇通达宾馆,电话:0411-8913333)进行核酸检测。

我市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控制措施。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1日零时起执行。

庄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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