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休产假工资怎么发
南京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产假天数:
女员工158天。其中,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产假:
计算方法:产假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政策依据:根据第29条的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假、产假、哺乳期哺乳时间、男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法定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