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 :
自4月21日起,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恢复办理现场业务。现场业务恢复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测温、查验卫生码、旅行码等措施,不放松疫情防控措施。
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码“一码”,并主动出示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单码。行程代码标有“星号”者,应在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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