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区企业信贷

极品宝贝无敌妻2022-09-15  13

南京江北新区助企纾困16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努力稳定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增长,南京江北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江北新区帮扶企业保障经营若干措施》。

此次发布的措施包括帮扶企业稳岗、金融支持、民生保障等四大类16项具体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支持企业保住工作岗位。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者项目化培训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因毗邻地区疫情滞留新区的生产经营一线员工,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住宿餐饮补助。鼓励街道、社区招收因疫情关闭或暂时关闭的企业员工参与防疫工作,并给予临时工作补贴。(责任单位:教社局、经发局、财政局、平台、街道)

2。帮助中小微市场主体平稳过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仓储运输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救助补助,每户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新招收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和毕业两年内的特殊教育院校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及职业教育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可按企业实际缴费额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经发局、教社局、财政局、平台、街道)

3。完善产业链发展体系。鼓励大型制造企业通过产业纽带、集群孵化、上下游匹配、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鼓励骨干企业向产业链和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发放信贷”、“循环信贷”,增强“上链”借贷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发展和扩大新的网络经济。大力发展网络新经济,支持发展网络直播、网络会展、网络金融、网络娱乐、网络医疗、网络教育、网络RD和设计、远程办公等领域,对新落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优先给予商业贷款、租金减免、基金奖补等优惠(责任单位:经发局、宣传统战部、平台、街道)

5。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项目立项、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手续办理,强化各项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支持项目建设单位以包车形式组织复工和新员工到新区工作,省市两级对重大项目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经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平台、街道)

[增加财政支持]

6。给予资金支持。加快2022年金融业专项资金实施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要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

7。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降低首贷门槛、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不还本金续贷、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免保费政策性担保服务。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并办理的“新创融江北新区园区担保”项目,免收企业担保费。(责任单位:财政局)

8。增加税收减免。【/S2/】2022年,中小型微型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经发局、科技创新局)

9。拓宽租金减免范围。对租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国有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核减3个月,疫情高发地区核减6个月。鼓励非国有业主和租户克服困难,协商免租、减租和缓租。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以房屋租金收入为基础的优惠利率抵押贷款等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交通局)

[保障民生服务]

10。提振线下消费市场。开展促进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乡村旅游等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大型超市、专业汽车4S店等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优化首店扶持政策,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新区设立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鼓励餐饮业提供自提、外卖、送餐服务,推进中央厨房建设,培育建设特色餐饮街区。组织企业参与绿色智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帮助“菜篮子”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衔接。(责任单位:经发局、宣传统战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街道)

十一。促进网络消费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构建新型消费场景。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帮扶行动,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运营成本,适时开展网购节促销,举办网络美食节等活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提供数字化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在线运营水平。(责任单位:经发局、科技创新局、平台、街道)

12。对特殊机构给予有针对性的支持。增加盲人按摩、残疾人之家、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的援助。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含房租),给予一次性救助补助,每户分别不超过4000元、2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卫生民政局、财政局)

[优化和升级企业服务]

十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鼓励企业通过“LCL”、“LCL”、“LCL”、“包船出海”等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帮助中小物流企业降低信息成本。鼓励物流园区和仓储设施经营者在疫情期间适度减免租金等费用。(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局、经发局、平台、街道)

14。加强疫情防控服务。对新区内积极参与生产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抗原试剂盒、卫生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在疫情防控一线,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能够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及时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试剂等防护消毒物资,并积极采取防疫措施的中小企业,给予防疫消毒经费补贴和支持。对认定进口商品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卫生民政局、经发局、财政局)

15。帮助企业纠正和修复错误。对疫情引发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引导各类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对个体工商户的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罚款但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歇业,但歇业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责任单位: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6。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全面优化企业服务,贯彻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实行领导联动制度,建立企业服务“专班”。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按照“一人一企”、“一企一策”的原则,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协调解决疫情带来的困难或问题。(责任单位:部委局、平台、街道)

以上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未规定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和兑现流程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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