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登记照片要求
结婚登记照片要求:
3张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色证件照。
其他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户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军官证原件和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原件。
3.居住证。双方户籍不在办理地所在区、市内的,至少一方需提供办理地所在区、县的居住证。
注:再婚或复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丧偶证。
离婚登记照片要求:
近期同版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两张2寸。
其他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按约定时间共同戴口罩参加会议,并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有效)、户口簿(原件、完整、打印清晰)、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3份)及温馨提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
温馨提示:提交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