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政局领证要求
南京已婚男女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要求如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3.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都没有患不应结婚的医学疾病。
5.双方自愿结婚。
延伸阅读:婚姻登记处实行政务公开内容
(一)该婚姻登记处的管辖范围及依据;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夫妻的权利义务;
(三)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4)补领结婚证的条件和程序;
(五)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六)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