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18时起东兴市东兴镇解除部分封控管控区管理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闭区域,
管制区管理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6日18时起,
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域的封控管理:
1.东兴镇兴东路124-132号(双数);
2.东兴镇中原路63 -69号(单数)、中南路43 -67号(单数)、20 -36号(双数);
3.江洲路5巷14-20号(偶数);
4.伦河小区G栋3单元。
放开东兴镇以下控制区域的管控:
1.东兴镇兴东路104-122号(双数)、134号;
2.浙江路10巷2-28号(偶数);
3.东兴镇解放东路75 -107号(单数)、黄花岗路65-3-65-7号、北苑路60 -106号(双数)、盛兴路1号、3号、3-1号、3-2号围成的区域;
4.江洲路5巷11 -20号(封闭控制区除外)、江洲路4巷11 -17号(单数)。
目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上述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按规定标准解除后,相应区域内所有居民继续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特此通知
东兴市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