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阴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入澄货运车辆管理的通告
根据江阴市2022年4月2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规范澄城货运车辆管理的通知》(2022年21号)
为落实常态化应急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进入成都的货运车辆的规范管理,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全市企业稳定运行和生活物资供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当地收发货企业应在货车进入澄城前,通过灵犀APP提前申请“电子通行证”并通过most江阴APP提前填写“电子承诺书”,以方便其快速进入澄城。对于重点地区来自莱城的货车,企业应提前安排接送人员在查验点等候,待相关查验流程完成后,将货车接送至目的地,避免货车滞留在交通卡口。
点击阅读:
二、货运车辆由交通卡口执勤人员对驾乘人员的出车卡、健康码、核酸报告和“电子承诺书”进行检查,驾乘人员接受核酸采样后放行。
三是各地收发货企业必须主动申领本单位的“门铃码”,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门铃码”、查行程单、核酸检测证等防控措施,做到每进必扫,不漏一人。
四、货运车辆进入企业装卸期间,企业应设立固定停车区,并督促司机和乘客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得下车;做好企业运输作业相关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五、对于多个目的地在江阴的货运车辆,由最后一个企业负责引导其前往下一个作业地。货车要在电子承诺书规定的限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卸,扫完企业和检测点的“门铃码”后驶离城市。
不及物动词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疫措施或防疫规定的,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约谈负责人、限制或暂停审批货运通行证申请、列入电子承诺黑名单、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暂停(中止)经营、实施“熔断”。对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和查处。对不履行承诺、隐瞒或者谎报个人信息、拒绝配合防疫工作的驾驶员和乘客,列入“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司令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