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A级旅游民宿奖补措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企业申报、州市初审、省级终审、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对2022年A级旅游民宿主体进行奖励和补偿。
二。实施基础
在多项政策措施的第22项“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中,“对评为A级旅游民宿的主体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时间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一个月内完成2022家国家A级旅游民宿名单,力争年内完成。
四。实现对象
2022年符合《旅游BB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和修订1号标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A级旅游BB主体。
五.实施过程
按照企业申报、州市初审、省终审、公示拨付、奖补工作五个流程进行。
(一)企业声明
2022年全国A类旅游民宿名单公布后,符合申报条件的A类旅游民宿将进入“阳光云采易网通”(http://czt.yn.gov.cn/ygyc/)按照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下载、填写、上传《A类旅游民宿奖补申请表》。
完成时间:5天内。
(二)州和市初步审查
各州市文化旅游局对A级旅游民宿提交的A级旅游民宿奖补申报及相关台账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填写A级旅游民宿奖补申报初审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进入“阳光云采易网通”填写州、市文化旅游局审核意见,通知相关旅游主机进入“阳光云采易网通”下载打印经批准的A类旅游民宿奖补申请表,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然后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间:2天内。
(三)省级终审法院
对各州市文化旅游局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提出《云南省A级旅游民宿奖补建议名单》。
完成时间:3天内完成。
(四)宣传和拨款
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拟授牌的A级旅游民宿名单后,将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及“阳光云采易网通”平台向社会公示,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奖励资金,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逐级拨付到相关企业。
完成时间:20天内。
六。保障措施
(一)各州市文化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政策,积极扩大奖补措施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申报A级旅游民宿奖励,要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获得的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多头申报、套取冒用奖励资金、挪用资金理财等套取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将依法取消政策支持,收回奖励资金,予以公告,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行业发展资金,或享受相关企业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公示期内收到举报、投诉或异议的,提议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一经查实,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相应A级旅游民宿的评奖资格。
(4)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财政厅加快奖补资金拨付,加强奖补资金监管。
联系人:董老师,0871-6460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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