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惜福镇街道所有居民(包括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等。)、接种新冠肺炎灭活疫苗未满48小时者,不参加此轮核酸检测,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时间和地点
(1)采样时间
2022年4月24日早上7点开始;街道中心的采样点从下午14: 00开始,一直到晚上20:00。
(二)采样地点
三。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护。一直戴着口罩。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到达采样点后,扫描“地点代码”,显示“地点代码”为绿色。独自去采样且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和一张写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对于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家长要随身携带户口本;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核酸检测工作由区教体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员工不参与此轮核酸检测。
(2)请注意安全出行,合理分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去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严格排队等候,保持“1米”,采样时保持“3米”的距离,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排队等候时不要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人和未成年人,讲求公德和品德,不吸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4)居民采样结束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的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5)对于特殊人群,如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请及时向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反映,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采样服务。
(6)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的义务。请住户、常住居民、外来人员积极配合,确保一户不落,一人不漏,各项检测都要做。
(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后,所有未能提供本市核酸检测依据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员工,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8) 落实法律责任,对所有错过本轮核酸检测抽样的人员取消后期免费核酸检测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测的,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九)在对全体员工进行本轮核酸检测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进行分行业核查,未完成本地区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员工暂停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