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教资认定


2022黄冈蕲春县教资认定公告(附认定时间地点)

2022黄冈蕲春县教育资源认定公告(附认定时间、地点)

一、识别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及按照规定程序取得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相关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师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蕲春县户籍人员;

(2)持有蕲春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蕲春县学习、工作、生活的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蕲春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黄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持有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湾省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4)在蕲春县服役的军人和武警。

二。识别条件

1.学术标准。申请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的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的说明》(鄂教字〔20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鄂教字〔20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中专限于湖北省教育厅认可的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2.符合免试资格条件的教育学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报考人员,应当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两个证书均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3.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特级教师等。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4.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2002〕3号)的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证明,省人民医院是疑问句的最终检查医院。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三。注册流程和时间表

(一)网上申报

1.时间安排

春季网上申请时间:4月11日7:00-4月22日17:00;

秋季网上申请时间:9月14日7:00-9月27日17:00。

2.操作方法

申请人在上述网上申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间时,选择“蕲春县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不要将网上填报时间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因填报操作过多导致系统故障,影响自己的填报。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8:00-4月29日17:00;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9月26日8:00-9月30日17:00。

2.确认地址和电话号码

确认地址: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蕲春县东碧大道天禧孵化园内,中医院旁)。在县城坐1路或6路公交车都可以)。

联系电话:0713-7213136。

3.确认材料

①本县户籍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外地人员二代身份证及蕲春县居住证原件。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学历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以不提交。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薛鑫网上申请。com www.chsi.com.cn),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录取。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⑤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其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上无法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报名系统会自动比对验证。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官方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申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⑧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注: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只需按照第八条规定留下体检表、照片及相关材料即可。

4.操作方法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在我县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段内的法定工作日携带,并严格按照蕲春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在“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认证

现场确认后,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网上初审通过后,教育局会向公安局申请核实无犯罪记录。拟认定的教师资格结果将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申请人注意。

(四)签发证书

春季发证时间:8月8日8:00-8月12日17:00;

12月26日8:00-12月30日17:00秋季发证。

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段的法定工作日现场确认前,到同一地点“蕲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应根据申请类型下载并打印附件中相应的体检表,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中“体检结论”和“体检意见”栏应签署“体检合格”的结论,并有主管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

2.应聘人员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应积极配合蕲春县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3.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个教师资格证。

5.申请人在申请认可过程中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的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考试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黄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713-8877088。

7.如对以上说明有疑问,以教育部及省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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