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I. I .报告我去(或从)其他地方的旅行。凡来(回)孕产妇,均可通过湖南省健康卡中的“入湘申报”功能,提前向目的单位和村(社区)申报。最近21天有境外居住史或最近14天居住在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和控制区的孕(返)孕者,以及与感染者活动轨迹重叠的人群,其健康代码为红色和黄色的人群,均已收到防疫提醒短信。行程单上显示的是市内带“*”的人员、高危专业人员等重点归国人员等。所有交通车站、医疗机构、酒店、商场、超市、零售药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严格落实测温、扫描场所编码、查验出行卡、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而那些发现自己的健康代码是红色和黄色代码以及旅行卡显示有在海外和当地病例报告地区生活的历史的人,立即向他们的社区报告。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隐瞒或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出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省)在首次入境城市隔离至少14天,隔离不满21天者,回兵后隔离21天。严格限制在中高风险区及其县(市、区、旗),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其他县(市、区、旗)不必。与口岸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有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外出的,必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第三,主动核酸检测。所有孕妇需要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做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外省孕妇落地后需要做抗原检测。
四、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勤通风、使用筷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科学规范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调查处理,如实告知就诊者的居住和接触史,就医期间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及时接种疫苗。在新冠肺炎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公民,尽快主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筑牢国家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