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恢复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疗服务的公告
根据我市及国外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为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原大连市第六医院、原结核病医院)自2022年4月22日起逐步恢复医疗服务。现将有关医疗救治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2年4月24日8时起,非结核传染病总医院(原市六院)门诊逐步恢复(急诊尚未恢复)。内科、感染性疾病(包括机会性感染)、外科、介入科门诊患者恢复正常诊断;疫情期间,暂时转入黄河路门诊的机会性感染门诊恢复为综合医院门诊,黄河路门诊不再设立机会性感染门诊,仅保留肝病内科门诊。超声和影像学检查恢复正常;部分检查项目暂不开展,胃肠镜门诊检查暂不开放。4月25日8: 00起,肝病科部分住院病房恢复住院医疗服务,其他住院病房暂不开放,另行通知。
自2022年3月16日16:00起,结核病医院院区(原市结核病医院院区)暂停所有门诊服务。自2022年3月17日起,结核病门诊暂迁至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金英路中国江本有限公司斜对面。2022年4月18日起部分恢复住院服务。需要到临时结核病门诊办理住院告知手续,医院班车会运送到医院区域。不允许自己去医院区域住院。
普兰店医院(原普兰店市结核病医院)门诊和住院服务正常(2022年4月25日恢复肺功能检查和支气管镜检查,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卡介苗门诊自2022年4月22日起恢复服务。
2.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史,请先到本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注:大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没有发热门诊):
(1)从事冷链及相关职业的人员;或者我的同住人是在新冠肺炎或新冠肺炎从事与感染者可能接触相关工作的高危人群;
(2)过去14天内有在国内重点地区或者重点控制地区居住过的人员,以及在国内居留不满28天的人员;
(3)在最近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如发烧、干咳、疲劳、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喉咙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4)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但血清抗体阳性者;
(5)隔离控制人员;
(6)新冠肺炎抗原阳性;
(7)廖世通健康码非绿码人员;
(8)高度怀疑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患者和门急诊有新冠肺炎感染史的患者等。
3.最近14天内,曾在大连市外居住的人员(重点区域和控制区域除外),需要提供重联前后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如果重新连接前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他们需要在重新连接后每隔24小时提供两份核酸检测报告,最后一份核酸检测报告应在48小时内。
4.大连普兰店区金普新区控制区和封闭控制区人员需要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5.门诊患者在实名制挂号系统预约挂号。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门诊咨询书、预约条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除儿童、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1名陪护人员外,不建议增加陪护人员进入医院。
6.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佩戴不带呼吸阀的呼吸器,做好防护,配合预检分诊人员查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廖氏通健康通行码”和体温检测,接受流行病学调查。
请在预约时间前30分钟通过预检分诊进入诊室。任何隐瞒事实或不报告症状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所有进诊室的人,看病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排队等候时保持一米间隔。
7.如果没有急诊等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去医院。
8.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在住院前48小时内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住院及陪护手续。住院病人严禁探视,非必要不陪同。真正需要陪护的,只允许一人。
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不得离开病房,擅自离开医院将视为自动退出。住院期间请配合完成医院安排的定期核酸检测。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手卫生。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不便之处请谅解。
门诊信息
非结核性传染病院区(原市六医院)
普通门诊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鹿港桧柏路269号
综合医院门诊咨询电话:0411-39728594(白天)/39728600(晚上)
黄河路诊所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87号
黄河路门诊咨询电话:0411-39728779(工作时间:7: 40 ~ 16: 20)
结核病院区(原市结核病医院院区)
临时诊所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金英路中国酱本有限公司斜对面
临时门诊咨询电话:0411-39547980(工作时间:8: 00 ~ 11: 30,13: 00 ~ 16: 00)
普兰店院区(原结核病医院普兰店院区)
医院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5号
咨询电话:0411-83112332(工作时间:7: 30 ~ 16: 30)
卡介苗诊所
门诊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142-5号
电话:0411-86585450(工作时间:工作日8: 00 ~ 16: 00)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预约流程: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