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解困,降低疫情不利影响,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建邺区制定了《建邺区帮助企业解困稳增长十六条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安排专项救灾资金
该区财政预算将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会展等企业。国有房产减租3个月统筹安排。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园区。
2。加快政策的实施
加快2022年区级金融行业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容差处理”和“按比例兑现”,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如何处理:不申请就享受,申请就享受。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监管局、街道、园区。
二。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增长
3。安排防疫场所补贴
根据区域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大型超市、餐饮、外贸企业“场所代码”应用、防疫监督员设置等,发放防疫点补贴。
办理方式:免费享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所有街道和公园
4。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支持“个人转企业”,对成功转企业的个人给予补贴;鼓励综合体帮扶“转企”,按照当年综合体完成的“转企”数量给予补贴;对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补贴;一季度全区批发零售企业排名前十并超过行业平均增速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补贴。对年中、年末业务增长的重点企业给予补贴。
办理方式:免费享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街道、园区。
5。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辖区内科技企业围绕疫情产生的新需求开展技术研究,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奖励发布关键应用场景的项目。
如何办理:申请即享。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公园
三。加强对企业的财政援助
6。加强银企对接服务
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安排专人对受疫情影响、急需资金的企业进行延期付息、申请再贷款资金、展期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等支持。
牵头单位:区财政监督局
责任单位:所有街道和公园
7。鼓励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区内金融机构推出“消费贷”、“餐饮贷”等升级版金融产品,依托建业“高新进花园保险3.0”,为受疫情围困的企业融资开通绿色通道。鼓励辖区内保险机构推出疫情专属保险。组织开展“金鱼嘴日常路演”抗击疫情活动,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有投贷需求的企业。
牵头单位:区金融监管局、金鱼嘴基金区块开发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高投集团。
四。帮助企业保持工作稳定
8。支持企业保留工作岗位
为稳定就业做出积极贡献。2022年、2021年3月底前参保人数达到95%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参保人数最高支持10万元。
办理方式:免费享受。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街道、公园。
9。支持企业开展培训
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化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
如何办理:申请即享。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所有街道和公园
五、帮助重点行业复苏
10。开展促进消费专项行动
支持大型综合体在常态化、防疫阶段举办或承办大型促消费活动,根据活动成本和效果给予不超过总成本5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如何办理:申请即享。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街道、公园。
十一。支持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展
鼓励互联网平台开展商户帮扶行动,支持互联网平台减免或减免餐饮商户数字化运营服务费;对全区正常经营的正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减免补贴。第一季度销售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补贴5万元,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每家补贴1万元。
办理方式:免费享受。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街道、公园。
12。支持文化、体育和娱乐企业的发展
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买本地区文化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对从事文化、旅游、体育、娱乐相关行业的企业,根据营业收入规模,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对场馆运营企业,根据租赁载体的性质和面积,给予最高8万元的补贴。
如何办理:申请即享。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街道、公园。
十三。支持会展企业的发展
对2022年第一季度因疫情原因延期在建邺区举办的2022年展览、会议的主办单位,按同等奖励标准增加50%的资金支持。根据参展项目面积给予最高50万元的防疫补贴(含政策扶持资金)。
办理方式:免费享受。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街道、公园。
六。提高预热企业的服务水平
14。建立企业需求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诉求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安排咨询专线和小莫专员,依托“小莫帮企直通车”服务平台,快速响应,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金融监管局、街道、园区。
15。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为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等纠纷提供法律应急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联合调解中心的作用,通过送案上门、讲案、邀议等方式,帮助解决劳动争议。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金融监管局、街道、园区。
16。对暖企实施柔性执法
各类执法实行提前预警、主动引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单位:各执法部门
七。补充条款
本政策措施支持和补贴的企业是指在建邺区依法办理各项注册手续并纳税的“四上”企业和专、新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是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展览等行业。
以上政策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以及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一并执行。类似政策原则上按照“取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发展改革委(新闻局):87778481
科技局:877783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468889
商务局:87778209
旅游局:87778249,87778639
国资办:87778437
金融监管局:8777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