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数[2022]45号
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花卉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超市等的疫情防控工作。(以下统称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细致落实正常疫情防控要求
(1) 加强人员排查。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要认真落实风险人员排查治理要求,切实开展风险人员排查治理工作。接到国外(回国)公司人员报告的信息后,应立即开展调查,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的“廖世通”健康码和通讯行程卡。外省市员工(带*人员的行程)要检查自己的40。在中高风险区域和重点区域发现进(退)公司人员和红黄码人员,应尽快向其报告,并按规定处置。
(2) 做好客户管理。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应在入口处张贴卫生守则、行程单、境外重点区域汇总表、“外来从业人员自述”二维码、行业内疫情防控宣传板,指派专人核对卫生守则和行程单,并在入口处向不戴口罩的人员发放口罩,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在出入口、收银区、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划定“1米长的线”,安排专人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对于不能提供辽视通健康码和旅行卡的客户,要认真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家庭住址。在场所设专人监督,及时提醒标准佩戴口罩。
(3) 配备各种疫情防控物资。大型集贸市场及相关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应配备足够的温度计(测温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防护服、手套等防疫控制物资。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保护。
(4) 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工作。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应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尤其是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储物柜、电梯间、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确保无死角、全覆盖。要及时清理垃圾,确保符合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要求。
(5) 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疫情防控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收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体系,对部分场景做好应急预案。
二。定期对大型市场和相关场所的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a) 核酸检测对象。货车驾驶员(具体范围见(2022)38号、2022)42号)。所有负责为卡车装卸货物的搬运工。各类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保安、保洁的员工。各大市场及相关场所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新冠肺炎、各区县(试点地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确定的商业流通领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其他人员。
(B) 核酸检测方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花卉市场相关人员每天检测一次。大型超市相关人员每周检测两次。其他市场和中小型超市的相关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外地货车司机应符合一般疫情指标(2022)38号和(2022)42号文件要求。各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商品抽样检验,由各区、市、县(试点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
三。紧急措施
(1)大型集贸市场及相关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确诊病例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停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并立即关闭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通风系统,最后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消毒。
(二)因疫情关闭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指导下,对市场内被污染的物品进行封存,对环境进行消毒,对相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货物未经处理前,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防止货物腐败变质和污染物可能扩散。
四。切实履行四方责任
(一)各区、市、县(试点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防控属地责任。负责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各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花卉市场、大型超市要派专班监管。摸清底数,确定本地区参加核酸定期检测的大型市场和相关场所。
(二)大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商旅集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全市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成立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建立本单位人员台帐,按规定组织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类市场边界要建立物理围栏,实行围栏管理,设置单独的出入通道,加强扫码测温。
(四)大型市场及相关场所的相关人员应当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按规定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防护。
(5)问责。对未按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小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