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展重点人群新一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0马赫2022-09-15  7

郑州发布58号通告: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国办58号文:关于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新冠肺炎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2022年第58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抽检分批次、分时段进行,4月7日9:00-18:00,包括杭海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4月8日9时至18时,尚洁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登封、新郑市、中牟县。

二。采样对象

(1)郑州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暂住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

(2)金水区等9个城区(开发区)封闭管理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含中职、技校、高校)于4月8日安排开展抽样检查。

(三)尚洁区等7个县(市)27名重点人、38个重点场所的收集检查工作安排至4月8日。

三。取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移动采样点。请居民根据社区(村)和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前往居住地的采样点。在特殊情况下,他们可以在向社区报告后在工作场所取样。

四。特别通知

(1)对于未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其健康代码应标为黄色代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我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人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伪造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取核酸样本,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4)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要求居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外来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

(5)要求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有效防止采样期间交叉感染。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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