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14时起 闽侯县解除部分区域的封控区管控区管理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2022]2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和专家评估判断,我县部分控制区已符合解除条件。经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4月5日14: 00起解除以下区域。
1.解除以32户为中心的向倩镇贞丰村敬老院王宓包子铺的封控管理。
2.解除324国道以东、京东物流福州中转中心围墙以北、福厦铁路庞村路以西、贞丰山南的区域控制管理。
解除封锁和控制管理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解除封锁后,市民朋友要进行7天健康管理,每天进行自我检测和健康监测,除非必要,不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会活动。他们在工作学习中要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解除后第7天,区内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现行防控要求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