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区招募市民控烟监督员公告

列宁名言2022-09-14  19

2022温州洞头区招募市民控烟监督员公告

洞头区招聘控烟监督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我区控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建设无烟环境,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卫生局(温州市洞头区创建浙江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全区招聘控烟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的公共控烟监督员由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卫生局(温州市洞头区创建浙江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监管范围:洞头地区所有部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所有室内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主次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旅游景点、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商场、宾馆等场所。

重点查处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种公共场所乱丢烟头、在禁烟区吸烟、将烟头扔出车窗等行为。,并暗访拍照,反馈给温州洞头区卫生卫生局统一处置。

二。注册条件

首选洞头地区常住人口,控烟意识较好。

三。注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聘公告通过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健康洞头)发布。凡转发招聘公告文章并关注健康洞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视为报名成功。

四。操作步骤

采取市民拍照的方法。如发现有违反禁烟要求的行为,可通过健康洞头微信官方账号平台点击“控烟举报”,然后点击“举报”,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第一步,登陆健康洞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第二步点击控烟平台。

第三步点击举报。

五、控烟专家月度奖励:

第一名:200元奖1名。

第二名:100元奖1名。

第三名:50元大奖1名。

六。结果的应用

公众控烟监督员的反馈结果将提交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核实处理,参照“关于印发:通知”文件要求。

七。其他事项

(1)温州市洞头区卫健局每月对举报事项进行整理和排名,有效举报前三名被评选为月度控烟专家。

(二)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卫生局所有。

(3)活动时间默认为2022年12月底,具体以养生洞另行公告为准。

(4)每月控烟专家名单将在健康洞头微信官方账号发布。

阅读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三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核实,凡违反无烟环境创建行为的个人或部门,将提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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