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面向科技企业纾困产品申请条件
访问条件:
1.企业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成立,纳税地点为上海辖区,经营状况正常;
2.工商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
3.企业纳税状况“正常”,最近1年被税务局评为A级、B级或C级纳税信用等级;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重大未决诉讼,无恶意逃废债务、欺诈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产品准入策略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持有居民身份证,年龄在20周岁至65周岁之间,是法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2.同一自然人担任多个法定代表人的,只允许其中一个企业作为用款企业申请“个人客户‘银税贷’”业务;
3.用款企业已有银行存量“法人客户”的“银税贷”业务的,借款人不得申请“个人客户”的“银税贷”业务;
4.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良好意愿和能力;
5.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