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推出“和运通”平台的通知
22号[2022]22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进(回)发货运车辆的服务管理,现就开通“和运通”货运车辆预约服务平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和运通”货运车辆预约服务平台通过“万事通”APP登录,实现车辆在线预约、企业在线审核、专班在线监管。
二是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登记“和运通”监管台账,做好属地货运车辆闭环管理监管工作。
三。有道路货运需求的生产经营企业需填写《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经所在县(市)、开发区或街道(乡镇)同意后,登记“和运通”企业账户。明确专人负责本企业来(回)发货运车辆的预约审核和线下服务。
4.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运输企业应积极组织驾驶员下载“万事通”APP,在来(还)车出租车前登录“和运通”页面,如实填写车号、目的企业、出租车路线和入口、预计到达时间,以及驾驶员和乘客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交网上预约申请;在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申请信息经审核确认后生成电子通行证。同时,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疫情敏感地区的货运车辆,必须填写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五、提倡货运车辆以(回)发高峰,高峰时间为晚8时至次日早6时。货运到达入口时,司乘人员应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等相关信息,服从引导,配合检查和抽检。完成相关检查和抽样检验后,货运车辆将按照申报路线行驶至目的地进行装卸。
六、疫情所在城市的高危地区和疫情敏感地区来(回)运化肥的货运车辆,由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安排接送人员在道口附近约定地点与司机和乘客无接触对接,闭环护送至目的地。装卸完成后,闭环护送至出口。对于不具备接送能力的零散经营者,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安排专人闭环护送。
七。货运车辆离开合肥的,生产经营企业确认后在“合运通”进行“增肥”经营。如果司机、乘客滞留合肥,公司确认后在合运通进行“化肥滞留”操作,相关信息自动推送到“合肥化肥返还登记”系统。将根据合肥市现行防疫政策,对司乘人员严格实施健康管理措施。生产企业或货运车辆驾驶人因故取消申请,企业将在合运通进行“预约取消”操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班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运通”货运车辆预约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