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疫情期间聚会性宴会规定
(更新时间:2022年3月25日)
严格控制聚合活动
坚持“推迟喜事,简化丧事,少办酒席”的原则,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会活动,确有必要的尽量控制参加人数,提倡不超过10人。主办单位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居住史,或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者参加。所有参与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出示自己的“健康码”和“旅行卡”,如实报告和填报自己的居住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原则上应提前向当地村(居)委会和工作单位同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数量),由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告。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单位要明确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劝退,对吧?同时,为落实聚会活动的主体责任,承办方必须提前3天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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