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关于2008年3月31日在地区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和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阻断疫情扩散,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我平静于3月31日对全区工作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此次检测将进一步巩固我镇“03.13”疫情防控成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请务必参加,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参与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对象:
沙溪镇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流动人口、外地人等。).
二。采样时间:
3月31日(星期四)10: 00至20: 00
三。取样地点:
各村(社区)固定采样点和部分企业设置的临时采样点见下表。
四。注意事项
(1)使用微信小程序“广东核酸”提前填写信息流程(见下图)。填写信息后,生成二维码,保存截图。到达采样点后,直接提供二维码给登记人员读取信息,减少等待时间;还可以帮家人(老人、小孩等成员)填写信息生成二维码,保存截图。数量不限。
(2)要求居民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根据村(社区)的通知要求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就近原则”,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事事要查”。
(3)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主动出示“悦康码”和“乘车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要交谈或聚集。
(4)如果您在核酸检测前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包括第一针、第二针和第三针),请在接种后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请主动到沙溪龙都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参加本次采样。
(5) 核酸采样期间,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门诊,沙溪体育馆新冠肺炎疫苗临时接种点暂停接种。不便之处请谅解。各类药店暂停销售解热、抗生素、抗病毒、止咳、感冒药。如发现购药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上报。
(6)请广大公众不要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官方媒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和防控知识,不要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阻碍疫情防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严格个人防护。少聚,不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清洁、用筷子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到沙溪龙都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沙溪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