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成本的通知
医保[2022]30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民事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甘肃矿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医疗救治组《关于降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2022]5号)要求,为更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降低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结合新冠肺炎实施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现将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价格和成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价格项目执行机构为公立医疗机构和全省疾控检测机构,标准为全省最高价格,单份单个样本检测最高价格调整为28元/人(含试剂等相关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样本检测最高价格统一调整为8元/人(含试剂等相关耗材)。鼓励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不超过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检测规模和频率,协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体现保本微利和质价一致。
2.疾控检测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单人检测和多人检测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愿意做所有检测的人自愿选择。同时,应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独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会诊费(包括便民门诊会诊费和普通诊疗费)。
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的最新价格已调整,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数量采购模块采购。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平台采购价格和供应保障监管。
四、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检测机构新冠肺炎检测相关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监督,特别是纳入正常检查项目的“服务由多人进行,收费适用单人价格”等情况。卫生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的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执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级疾控检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价格公示等工作。,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到实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