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控制区域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经省、市专家组研判评估,自2022年4月2日09时30分起,对我区部分控制区域通知如下:
一、临时封闭管制区
钟弦路5号,横泾路60号,恒通大道50-8号
二。扩大筛选区域
经济开发区新港片区
上述措施自2022年4月2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南京市栖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