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冠抗原检测价格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检测策略,服务疫情防控需求,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3月21日,河北省医保局、河北省卫健委印发《关于临时增设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收费标准。
通知称,自3月24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检测项目加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总费用最高不超过15元/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仪器)零差率销售。抗原检测的适用范围为《国务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2〕21号)规定的适合在新冠肺炎进行抗原检测的人群。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含简易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普通诊查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不得对自测患者收费。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结果已在网上进行。省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按规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