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政务公开


菏泽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入菏返菏人员管理的公告

菏泽经济开发区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出入荷兰人员管理的公告

详情如下:

关于加强重点地区荷兰出入境人员管理的公告

居民和朋友们: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请居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动上报信息,关注重点疫区

凡从省外进入(返回)荷兰的人员,必须提前3天主动到所住社区(村)(住宿宾馆)报到,并在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的第1天和第3天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隐瞒重点疫区行程,擅自来荷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风险区域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控制要求

严格限制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境(回),对从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流出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不要求入(返)荷,确需入(返)荷的人员,到达后实施7天监控;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存在聚集性疫情或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三。高危岗位人员必须执行防疫规定

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与机场、港口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荷兰。确需入(回)荷者,须符合离岗14天以上且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回国时不得外出或聚集。

四。密切关注跟踪,积极配合防疫措施

近期有过旅行的,请密切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追踪信息以及疫区公布的中高风险区信息。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五、规避风险区域,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严格限制在中高风险区及其县(市、区),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没有必要。发热患者、卫生代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感染风险排除前不要出行。建议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六。履行防控责任,绝不隐瞒真实信息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告、谎报行程信息、不配合跟踪调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行为,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全程接种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勤量体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鼓励已完成6个月全程免疫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协调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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