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购房户口迁入取消

epdm2022-09-14  27

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调整通知

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涿州市城区落户政策的通知

涿州市公安局: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2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公职传发〔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涿州市区落户政策的意见》(成〔2022〕59号),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对涿州市区落户政策作如下调整。

1.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申请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可随迁

合法住所包括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政府和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单位、出租房屋(租期一年)。

二。放开人才落户市区条件,优先落户。在城镇,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持有赵岩蔡颖卡、范阳蔡颖卡的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人员、技术工人和加入中国国籍的外籍人才,可在就业地和居住地申请常住户口。公安机关优先受理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和高效办理

关于北京市转移人口落户,仍按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不受落户限制。

接到本通知后,请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户籍派出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同时,加强政策宣传,简化程序,切实便民利民。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保定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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