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部计划有哪些补贴
广西西部计划有哪些补贴?
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每人每年3.5万元(中央每人每年3万元,自治区每人每年0.5万元),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6万元左右。投保金额不低于每人每年80万元的商业保险,服务单位生活补助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首次工作安置费不低于1000元(或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提供免费住宿;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为艰苦边远地区提供津贴;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将志愿者纳入绩效考核;志愿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自治区财政承担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
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根据服务期满政策,可报考公务员、企业“四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实际工龄计算服务期和工龄,并在服务证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年内(从研究生毕业时算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3年以上,符合相应条件的,可通过考核直接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申请硕士学位,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休假: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的权利。服役半年后可享受20天/年探亲假,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