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济南市部分地区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当前济南市疫情防控需要,为及时排查潜在风险,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4月27日至4月30日继续在全市部分地区开展核酸检测。
1。区域范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起步区(其他区县可参照实际情况)。
二。取样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采样时间
4月27日星期三17:00-4月28日星期四12:00。
2月28日星期四17:00-4月29日星期五12:00。
3月29日星期五17:00-4月30日星期六12:00。
居民应做好个人采样时间安排,相邻两次采样保持一定时间间隔,避免同一天重复采样。
(2)地点:在居民区、大型农贸市场、写字楼、“五小”集中区域设置采样点,由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安排。
三。人员范围
(1)参与者: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居民、外来人员、临时控制区内人员)。
(2)不需要参与者: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
2.检疫点、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实行封闭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部分地区核酸检测期间,社区(村)加强必要的管控措施,居民完成核酸检测后领取全市统一的核酸检测贴后方可出行。各公共场所要加强入场检查,未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贴的人员禁止进入(核酸检测贴4月27日-28日为方形红色,有效期至28日24:00;4月28日-29日,核酸检测贴为方形黄色,有效期至29日24:00;4月29日至30日,核酸检测贴为方形绿色,有效期至30日24:00)。
(2)各单位的生产生活应服从当地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3)这项核酸检测不收费。
(4)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电子健康码”,按照社区(村)的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没有身份证的人员由采样点的工作人员手工输入系统。
(5)采样前30分钟不得吸烟、饮酒或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6)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停留。
(七)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应优先抽样。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流动采样人员应当提供现场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其他家属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8)如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你或其他家属到社区(村)报到后,由流动采样人员进行采样。
(IX)如果没有为该核酸测试出具书面报告,并且在取样后没有收到通知,则测试结果为阴性。
(十)我市将继续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凡干扰、阻碍抽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谢谢您的合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