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发出在全县各经营场所安装监控助力疫情防控倡议书
关于在全县所有营业场所安装监控以帮助预防和控制疫情的提案
目前,我国新增本地感染人数仍在快速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温州市防控办《关于全面指导场所开展全市监控安装的工作提示》(2022年83号)和《关于指导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的提示》(2022年9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县各类场所要实行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已安装完毕且视频已保存回放7天的,视为已完成),确保“监控覆盖不留死角,视频保存7天以上”,以便紧急情况下快速追溯流播。
2.请各经营者立即进行自查:
①场所的监控安装是否规范;
②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③监控范围内是否无死角;
④监控视频文件是否可以保存7天以上。
如不符合要求,请立即整改。
3.未完成安装的地方业主可以联系电信、移动、联通、华数上门服务。(联系方式附后)
4.已完成安装的经营场所业主,需要通过“温州健康码扫描工具”小程序在线自主申报。
5.时间要求:4月10日前完成。
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