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五一”假期,青岛的人流量会大大增加,旅游、聚会等活动会明显增多。青岛市严格落实省委要求,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一、压实的责任
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统筹协调,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社区(村)和单位要加强外来人员调查登记,相关单位要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适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放松,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日旅游工作。
二。做好源头防控
坚持人、事、环境预防。口岸管理、机场运行、隔离管控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区市按照职责,督促跨境运行单位加强远程防控,组织开展“点对点”运输、入境人员隔离检测等闭环管理,排查各环节隐患,有效防范疫情外部输入。
严格管理重点地区返青人员。各区要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场所,全力做好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出省返青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在到达后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14天内,居住在新增本地新冠肺炎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和疫情较高城市的人员,建议非必要不要来(回)青。
三。有序安排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
各区要在严格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为群众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做到“万无一失”,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免疫防线。加强采样点的设置和管理,提高采样效率,严格落实“等待1米”和“间隔3米采样”要求并采取测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减少等待时间,及时出具核酸检测结果。
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学校师生出行管理,做好学校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工作,节假日不参加聚集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防护,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五、做好旅途和景点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要严格落实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的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查验温度和场所规范、卫生规范。提醒乘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统筹假日旅游活动,指导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保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防止人员过度集中,全面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出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加强商场、酒店等区域疫情防控
洗染、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洗浴、人像摄影等相对封闭的场所。空将有序恢复营业,严格按照接待能力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的标准。餐饮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食堂餐饮服务常态化管理。商场要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测温、重点区域消毒、工作人员戴口罩、服务台一米线、摆放防疫物资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宾馆(酒店)、民宿或具有住宿功能的场所要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严格加强对外地来青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测温、“双码”检查等措施,督促来(回)青人员尽快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控制措施。
七。减少人群的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主办”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倡导“推迟喜事、简化丧事、不办酒席”,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宣传、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制定50人以上活动防控预案;减少线下会议,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对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要控制人数,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议家庭聚餐不超过10次。封闭场所的聚集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娱乐接待人数和消费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八。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
落实疫情防控分级责任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检查机制,狠抓医院感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核酸检测、病房封闭、患者陪护和探视管理等措施。医疗机构要对所有来院人员进行“一看、一测、一问”,扫地方码、查出行码。门诊发热病人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应直接到发热门诊进行现场调查。接受隔离观察的患者不得因非医疗需要离开观察室。
九。加强宣传引导教育
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出行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加强自我保护,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远离青少年”,避免节日期间聚集或聚会,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和外出旅游,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当地有疫情报告的地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非必要不离职”。如果确实需要离职,需要所在单位同意。提倡人群聚集,在封闭场所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做筷子、咳嗽打喷嚏时遮挡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加强节假日值班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