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反映疫情防控信息的通知
关于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反映疫情防控信息的通知
为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社区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向县公安局或县疫情防控办举报疫情防控信息的公民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类别
1.过去14天内,未经所在村(社区)登记,擅自从中高风险或疫情敏感地区来(回)卢人员,到达后未纳入疫情防控;
2.当地居民在没有危急或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前往中高风险或疫情敏感地区;
3.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的外省(回)人员;
4.黄码等居家健康监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5.小餐馆、小商店等场所未实行“两码联查”,药店未实名销售“一退二抗”药品。
二。反映电话
公安报警电话:110;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551-82561914,82561934。
三。奖励金额和兑现方式
1、2、3类信息,经核实后,视情况奖励反映人最高500元;
第四类信息,经核实后,根据反映情况奖励最高300元;
第五种信息,经核实,视情况奖励最高者200元。
如果多人反映同一信息,第一个反映的人将获得奖励。
奖金信息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打卡)。
四。特别提示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禁止造谣或诽谤他人。县公安局或县防疫办将认真核实信息内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同心协力抗击疫情。让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防控条例,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庐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